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是指按照规定的申请条件,由考生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证明材料,经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择优录取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根据教育部相关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和《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选拔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专家考核,集体决策;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程序规范,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申请者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地球科学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申请考核制”的选拔方案和实施办法,监督选拔过程,审核录取结果,解决考生在报名、审核、录取过程中的申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具体如下:
组 长:单玄龙 杨 洲
成 员:柳 蓉 李世超 钱 烨 唐华风 王冬艳 马 旭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资格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专家组”,组织考生报名、材料审核、综合考核、录取等相关工作。
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学院监督检查小组,对学院考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
三、地球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专业目录
详见附件1
四、考生申请条件
(一)基本要求
符合《吉林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全日制)》(https://zsb.jlu.edu.cn/info/3071.html)的报考要求。
(二)外语水平符合以下任意一项:外语水平成绩获得时间须为2017年1月1日之后。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托福(TOEFL)考试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考试成绩达到6分及以上。
4.GRE成绩达到300分及以上(新)。
5.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6.WSK(PETS-5)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7.通过俄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俄语四级(CRT4)或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ТРКИ的B1及以上。
8.通过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日语四级(CJT4)或日语能力测试(JLPT)N2及以上。
9.在英语、日语、俄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10.通过学院当年组织的外语考试,成绩合格。
(三)学术成果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
1.发表1篇科技核心期刊或外文期刊论文(第一作者或除导师外第一作者;文章须正式见刊或在线发表,仅有录取通知无效);
2.发表1篇EI或CSSCI检索源期刊论文;(第一作者或除导师外第一作者;文章须正式见刊或在线发表,仅有录取通知无效);
3.发表1篇SCI或SSCI检索源期刊论文;(第一作者或除导师外第一作者;文章须正式见刊或在线发表,仅有录取通知无效);
4.获得1项国家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或除导师外第一发明人)。
五、考核选拔程序
(一)确定报考导师
通过吉林大学2025年博士招生资格审查且具有相应类型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的导师可按“申请考核制”招生。申请人必须在报考前与导师联系,获得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考核。
(二)考生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名、考核、录取资格。
1.《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一份(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本人自述”栏及承诺人签名均由考生本人手写。
2.《吉林大学地球科学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必须经拟接收导师审核并手写签字)(附件2)。
3.2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吉林大学202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附件3)。
4.本人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要求3000字左右。
5.考生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复印件。
6.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7.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的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或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
8.在国内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教育部学位与太阳成集团tyc539发展中心(http://www.cdgdc.edu.cn/)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9.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10.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11.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授权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2.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13.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概要)。
14.吉林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4)。
(三)资格审核
学院“资格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资格审核标准和进入综合考核的比例,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根据考生的外语水平、学习成绩、硕士论文、参与科研、发表论文以及获奖等情况,按百分制给出成绩。在进入综合考核比例范围内,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吉林大学地球科学学院网站主页对外公布。考生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阶段的综合考核。
(四)综合考核
学院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括学业知识和专业能力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和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成绩、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五)拟录取
考核结束后,学院在招生计划额度内,上报“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在“吉林大学招生网”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六)录取类别及办法
报考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考生的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吉林大学在编教职工、全日制博士专项计划考生允许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考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考生,录取时须将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吉林大学。定向就业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其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报考时,必须出具原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公函。
六、日程安排
1.2024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27日,考生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完成报名并缴纳报名费。报名完成后,提交相关材料,申请材料于2025年1月3日之前邮寄到吉林大学地球科学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2025年1月9日前,学院完成资格审查工作;
3.2024年1月7日,在吉林大学地球科学学院网站主页公布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4.2024年1月9日,进行综合面试;
5.2024年1月10日,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
6.2024年1月13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将拟录取名单及考核成绩上报校招生办公室。
七、其他
1.申请者须保证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考生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招生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提出质疑时,可在复试、录取结果公布的3个工作日内,向学院监督检查小组提出申诉,申诉电话:0431-88502046。申诉人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如对学院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提出申诉,由学校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调查处理。
3.本招生工作细则由吉林大学地球科学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4.邮寄报名材料及接受咨询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茜
联系电话:0431-88502617
通讯地址:吉林大学地球科学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111-1室(吉林省长春市建设街2199号),邮编:130061。
为便于联系,特建立“地学院2025年申请考核制”QQ群,请考生加入,群号:956602846。
吉林大学地球科学学院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