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地球科学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根据《吉林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和我院推免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原则。按照国家、吉林省及我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复试期间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推免考生及我院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推免复试方式和相关要求,加强违规违纪监督检查,防范招生录取风险,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
2.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免生相关文件及《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格复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选才原则。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科学制定复试方案,科学设计复试内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推免生招生质量。
二、复试录取组织管理
1.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单玄龙 杨 洲
成 员:马 旭 柳 蓉 薛林福 杨言辰 董永胜 王冬艳 李艳博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总体指导意见下,全面负责领导接收推免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制订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开展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2.成立资格审查小组。
组 长:马 旭 李 阳
组 员:柳 蓉 张 茜 王竞娴
资格审查小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按照《吉林大学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和学院的其他要求,确定进入复试学生名单,并对参加复试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查。
3.成立复试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另行公布)。
组 长:柳 蓉
成 员:复试各小组部分成员
第一组:地质学专业;
第二组:矿产普查与勘探专业;
第三组:土地资源管理专业;
第四组:资源与环境。
复试小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负责确定考生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操作程序。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复试小组在评分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查评价标准,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
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期间不许接听电话,如有急事暂时离开面试现场时,复试工作应暂停,待复试小组成员到齐后再进行面试工作。各组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过程和复试的主要内容要做书面记录,复试现场全程录音、录像,全部资料存档三年。
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所有人员须与学院纪委书记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并妥善保存三年备查。
4. 成立监督检查小组。
组 长:杨 洲 马 旭
成 员:高福红 彭晓蕾 朱占平 杜国庆 边伟华
监督检查小组对本单位复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和利益关系人(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考本学院的,不得参与复试、录取各环节工作。
5. 成立技术保障小组和疫情防控小组。
组 长:曲大为
成 员:冯泓达 丁 亮 李 悠 张 茜
技术保障小组和疫情防控小组负责确保网络远程复试所需要的软硬件条件,掌握软件操作流程,培训复试教师,开展网络复试演练,及时处理复试过程中的技术问题。负责复试人员排查、设备排查、场地安排,隔离房间设置、卫生消毒等疫情防控工作。
三、接收推免生工作的基本要求
1.推免硕士生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4)身体和心理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需达到合格线。
2. 尊重考生志愿,原则上按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安排复试。
四、复试准备工作
1. 推免报名工作
推免生报名前请仔细阅读《吉林大学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了解我院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和招生人数。
2.申请者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者需要在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中预报名(网址为https://yzb.jlu.edu.cn/),同时邮寄纸质材料。纸质材料须于2020年9月20日之前(以寄出时间为准),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邮寄或直接送至吉林大学地球科学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鸽子楼111-1室),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申请者须提供的材料包括:
(1)《吉林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一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2)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一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长期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4)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申请专利或其他研究成果、获奖证书和外语水平考试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一份。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建设街2199号吉林大学地球科学学院
联 系 人:张 茜 李艳博
邮政编码:130061
联系电话:0431-88502617
2022推免生QQ群:789539138
3.推免生资格审查
复试前资格审查小组对参加复试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有问题的推免生要及时通报考生本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长期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学期均参加注册的学生证。
(2)《吉林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3)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4)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获得专利的证书、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书、外语水平考试证书等材料。
(5)其他相关材料。
4.申请者参加复试
复试时间:10月9日上午8:30-11:30
复试方式:网络远程+线下相结合
复试内容:面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1)考核方式
由于疫情影响,我院采取远程在线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视频平台为钉钉和腾讯qq等)。参加线下复试考生仅限于本院应届在校居住的本科生,其他考生均须参加线上复试。复试小组专家集中在有视频设备的会议室,与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视频考核,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教师应在有限的时间内,提问多个不同方面的问题,扩大考核内容的覆盖面,减少偶然性,力争使面试评分结果能够全面反应考生素质和能力。考生口头或用PPT进行面试。
面试成绩打分实行实名制,评委须在考核表上签名。复试小组秘书核算平均成绩后,成绩表须由复试小组组长审核并签字。评委打分表及平均成绩表交学院保存备查。
(2)考核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专业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基本方面:
a.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100分)
主要考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类别)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b.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100分)
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内容包含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suncitygroup太阳集团、社团活动、志愿者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人文素养;心理健康情况等。
c.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0分)
主要考核考生外语的应用水平、专业外语听说能力。每位考生用外语进行自我简介及学习、科研及社会实践等经历介绍,时间不少于5分钟。
5.复试成绩及录取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复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拟录取推免生应严格根据专业按照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推免生招生名额内择优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跨学科推免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在同等情况下,吉林大学地球科学学院2021年暑期夏令营营员优先录取。
(6)组织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网上“同意待录取”确认。
(7)研究生导师的安排,实行学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在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和导师意见的基础上,由考生自行联系导师或者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科建设与发展的需要协助考生联系导师。每位指导教师2022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人。
五、信息公开
1.学院将在正式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进入复试推免生名单。
2.复试结束后,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在吉林大学地球科学学院网站上公布。名单应包括推免生姓名、复试成绩、拟录取专业、咨询电话等信息,公示期为3天。在公示期内对提出质疑的考生,由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发放调档函及录取通知书的具体时间待定。其他未尽事宜均以《吉林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准。
3.学校招生办公室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统一公示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违规处理
1.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学院推免招生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坚决杜绝工作浮于表面、失察失管。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2.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对未按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3.对在推免生复试录取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他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在任何阶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来我校免试读研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2.获得接收资格的申请人在本科毕业前须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未有考试作弊或者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要达到良好及以上成绩,新生入学报到前须如期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地球科学学院
2021年9月16日